南通移动400电话申请办理 JNY提交资料要求和样本

01、南 通 移 动 JNY

南通移动超级号、普号提交资料要求:

  1.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交)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必须提交

【若提交的法人身份证不是大陆身份证,还必须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

  1. 受理单(内容请仔细填写)
  2. 400业务合作协议【第5页甲方加盖备案公司公章,5页一起加盖骑缝章】
  3. 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或法人名下的账单(营业厅出具的缴费发票或入网受理单或入网协议)

若提交的是经办人账单,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授权证明+实名制承诺书

  1. 移动400“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承诺函

需邮寄

委托书

我单位现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400号码办理。

 

 

单位名称:加盖备案公司公章

日期: 必填年必填月必填日

 

中国移动“移动400业务”业务受理单


业务类别

□业务开通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

公司名称

所属行业

必填

客户地址

必填

邮政编码

 

业务经办人

姓名

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身份证号

E-Mail

联系人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话

业务信息

申请4001号码

必填

预占流水号    

不填

目的号码数量

必填

目的地号码白名单明细

必填(与账单上的号码保持一致)

业务功能
(请在选择的功能后划√或以■表示)

基础增值功能

*密码接入□
*呼叫次数限制□
*呼叫阻截□
黑名单■
挂机短信功能

增值应用平台(四选一)

* IVR版本A□,坐席数量 ____
* IVR版本B□,坐席数量 ____
*标准版座席□,坐席数量 ____
*专业版座席□,坐席数量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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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信息

缴费方式

□现金支票

 

□银行托收

账号名称:

 

单位
财务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收费项目

号码类型

必填

在网时限

与套餐年限一致

月最低消费

不填

最低消费生效时间

不填

语音资费
(可不用填写)

本地0.08元/分钟
长途0.08元/分钟
外呼__/_元/分钟

挂机短信资费

_/__元包__/_条/月,超出后_­/__元/条。

功能费

__/__元/月+增值应用平台_/__元/月

备注:

外呼资费在开通增值应用平台座席专业版后才需要填写

企业签名(短信)

企业签名(中文)

填写备案公司名

企业签名(英文)

 

企业签名内容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或简称)相关联。不超过8个汉字或18个字符。

业务使用期限

本业务受理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销售渠道

受理单元(厅)

 

销售渠道

 

客户经理/受理员

 

销售人员

 

同意以上内容,予以确认。

(甲方)客户经办人签字(必须手签)          (乙方)受理单位盖章
单位公章加盖红色公章                         客户经理签字
日期  必填日期  必填

备注:
1.甲方办理移动400业务下挂目的地号码,需机主和企业经办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下挂目的地号码机主可单方退出移动400业务。
3.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乙方如发现客户所填内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4.业务开通参数及申请内容请如实填写,量大可附附件注明,并加盖公章。

 

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南通分公司

移动400业务合作协议

 

江苏 南通

必填年  必填

 

甲方:填写备案公司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填写法人名
地址:*********************      邮编:**********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南通 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宝祥          
地址:  南通市洪江路69号        邮编:226000

 

第一部分 总则
为更好地向江苏移动客户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以后达成本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第二部分 协议主体内容
第一条  合作业务与资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400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与移动400增值应用平台业务(选购)的服务,并根据工业信息化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批准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移动400服务向乙方付费,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具体业务信息和资费见《中国移动“移动400业务”业务受理单》。
      2. 甲方在签约后需要修改相关的业务配置、缴费方式和资费等,需要填写《中国移动“移动400业务”业务变更单》。

第二条    落地号码明示
2.2.1根据工信部要求和甲方业务需要,设置号码:填移动小号为落地号码,相关号码均为甲方实名开通号码,并用于:
 填写具体的用途,不少于8个汉字
2.2.2甲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并承诺提供的落地号码所有权证明(入网协议、近三个月内的缴费发票和相关运行商出具的证明材料)和落地号码机主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2.3甲方已经知晓并同意乙方对该部分号码状态进行拨测监控。
2.2.4甲方承诺该部分号码作为落地号码期间,不做户主变更,可以正常接通。如甲方更改落地号码,将主动通知乙方并提交新号码的落地号码所有权证明(入网协议、近三个月内的缴费发票或相关运行商出具的证明材料)和落地号码机主身份信息。
2.2.5甲方将妥善保管管理平台帐号及密码,并及时进行密码的更新维护,避免发生账号被盗用导致的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2.2.6甲方使用400外呼的呼叫时段:留白;呼叫频次:留白

 

第三条    对服务项目的其它说明
2.3.1当乙方有关资费标准进行调整时,将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优惠项目和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部分 信息安全
3.1.1乙方保证通过网络传送的信息安全、保密。甲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固定电话网传播非法内容或泄露国家机密,不允许操作国家及工业信息化部不允许的业务(如话务批发、落地)等,否则,甲方将承担其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3.1.2甲方如果改变400业务的用途,需要提前通知乙方并重新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甲方承诺400业务与增值应用平台的功能设置(包含但不限于目的地号码的设置)不违反国家及工业信息化部的相关要求,并需经过乙方的审核后方能够启用。如发现甲方擅自改变400业务的用途或者业务设置(包含但不限于目的地号码的设置)违反国家及工业信息化部的相关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停甲方的400业务,甲方有义务立即整改并配合乙方及相关部门对追查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人。
3.1.3甲方在使用400业务时,保证仅向其内部员工或注册用户发送短消息,并且上述用户自愿接收甲方发送的短消息。甲方不得向未同意接收其信息的用户发送信息,也不得向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信息,甲方负责提供其内部员工及注册用户名单并保证名单的准确性。
3.1.4甲方须遵守乙方关于实名制及发送名单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于甲方发送信息范围不当或内容错误等造成的一切用户投诉,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用户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1.5甲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保证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以手机作为媒体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九不准”及“五大类”信息。
九不准:(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大类”:即公安部(公通字【2005】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1)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3)非法销售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4)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5)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1.6甲方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甲方承诺不以转售、转租、借用、代发等方式将移动400号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并且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进行任何带有盈利性质的经营行为。
3.1.7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登录帐户密码,并定期更换,以防止甲方帐户密码泄漏、被盗。
3.1.8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移动400业务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在乙方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
3.1.9甲方申请移动400业务时,需向乙方提供:单位有效证照(企业用户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户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单位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属申请资源经营电信业务的,要同时提供相应的电信业务许可证。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资料。乙方如发现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移动400业务。
3.1.10甲方已经知晓并同意乙方对移动400的外呼号码、频次、通话平均时长、错单率、投诉量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控,配合贵公司进行错单确认、客户投诉处理。对于发现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乙方一律终止业务接入。
3.1.11甲方承诺允许外呼的号码为本网实际开通的、属本企业分配的号码或号段。
3.1.12甲方若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所有移动400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3.1.13甲方保证联系人一: 联系人(联系电话:必填    或联系人二:联系人(联系电话:必填      通信联络方式的24小时畅通,确保紧急事件的及时处理。
第四部分 其他规定
第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有权就使用移动400业务及增值应用平台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给予解答。
4.1.2乙方对甲方的移动400业务及增值应用平台业务计费周期为月,甲方第一个月的月租费收取根据移动400业务及增值应用平台业务开通的时间,在当月帐期内收取。
4.1.3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其开户银行按照乙方提供的话费帐单将话费直接从甲方帐户内扣除。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银行托收户须保证在托收日其帐户有多于其应缴话费的资金供乙方划帐。如甲方欠费时间达1个月,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如欠费时间达三个月,则视甲方自动中止本协议,乙方有权追回甲方已发生而未付的所有费用,并加收每天3‰ 的违约金。
4.1.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和出售移动400业务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1.5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移动400业务及移动400增值应用平台业务,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应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1.6甲方的客户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或不准确造成甲方无法收到乙方发出的话费帐单或其它业务通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1.7甲方欲终止本协议时,需缴纳其在帐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所有应付乙方的话费时,本协议终止。     
4.1.8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乙方将以信函通知甲方,若甲方对变更的内容有异议,应在通知发出后一月内与乙方协商,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乙方将视为甲方已同意新的协议条款。

第二条  保密条款
4.2.1未经他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持有的有关另一方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行操作方法等保密信息向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或公众透露,且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和抄写。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三条  违约责任
4.3.1一方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20日内没有向对方作任何书面回复,视为认可该违约情况。

第四条  免责条款
4.4.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但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相关情况告诉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五条  协议期限
4.5.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留白年。双方在协议效力终止之日三个月前,如没有向另一方提出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留白年。
第六条  争议解决
4.6.1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各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通过以下第留白种方法解决
4.6.2提交留白仲裁委员会,按提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6.3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它
4.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签定补充协议或备忘录。
4.7.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备案公司名并加盖红色公章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__南通__分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必须手签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必填必填必填日    日期:年月日

 

 

移动400“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承诺函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   南通    分公司:
作为贵公司移动400的接入用户,业务用途为:
(填写详细业务用途、不少于8个汉字)。我方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利用在中国移动接入的语音网络,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2、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4、宣扬邪教、迷信、宗教极端思想的;5、散布谣言、涉暴恐音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传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7、攻击党和政府,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9、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我方已经知晓并同意贵公司对移动400的外呼号码、频次、通话平均时长、错单率、投诉量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控,配合贵公司进行错单确认、客户投诉处理。
四、我方承诺提供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有义务配合贵公司工作人员核对客户资料。贵公司如发现我方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可以终止业务接入,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五、我方承诺允许外呼的号码为本网实际开通的、属本企业分配的号码或号段。
六、我方承诺不隐藏、变更或转租、转售号码,未经贵公司许可,不对组网架构进行调整,不加装VOIP设备,不为非法VoIP和改号电话提供语音落地,不开放公网注册,不私自转接国际来话,不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不采用自动语音群呼方式进行外呼,不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网络电话(PC软件/APP等)的语音落地。对于以上行为,我方已知晓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七、我方承认本承诺书构成与贵公司移动400业务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若违反上述规定,贵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所有移动400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我方自行承担。
九、我方保证联系人一: (联系电话:客户联系方式  或联系人二:(联系电话: 客户联系方式        通信联络方式的24小时畅通,确保紧急事件的及时处理。

承诺单位: 加盖备案公司公章
承 诺 人:  手签
日期:  必填    年   必填   月   必填   日

 

中国移动400短号码业务真实落地号码(目的码)
实名制承诺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南通 分公司:
我单位400___具体的400号码_____________短号码业务,申请绑定真实落地号码(目的码)如下:


序号

目的码

目的码所属单位名称

备注

1

账单上的号码

经办人姓名

 

2

 

 

 

3

 

 

 

4

 

 

 

  1. 真实落地号码(目的码)绑定为登记400号码单位经办人的,请详细说明关系及应用场景

___________该绑定号码是我司经办人名下号码,具体用于接听本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服务热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我单位承诺上述绑定的_个数_(个)真实落地号码(目的码)均为实名制号码,并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

单位全称:备案公司名称
单位地址:必填
联系人姓名:必填
联系人电话:必填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手写签字
必填必填必填
[单位公章]:加盖备案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