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信HSD400电话申请办理提交资料要求和样本

石家庄电信21平台资料提交要求:

  1. 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2. 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交)
  3. 税务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交)
  4. 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必须提交

【若提交的法人身份证不是大陆身份证,还必须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证明】

  1. 电信受理单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400业务服务协议(盖公章)
  3. 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8. 必须提交公司名下的座机或者是手机发票,发票上需有运营商的章,若提交               的发票上无号码或无公司名显示,可提交受理单、入网协议做补充说明。
  若只提交受理单、入网协议不认可。

  1. 中国电信400电话业务信息安全承诺书

【在第九条“其它”后的空白处不用填写】

  1. 七页资料,石家庄电信(集团)2016年400短号码接入服务合同(第一页、第五页、第六页需加盖备案公司红色公章,第七页压框盖章,每页加盖骑缝章

必须打印pdf文件填写,此文件上有电信公司水印
服务合同上不能涂改

电子档资料审核通过后,用户需将以上资料纸质档原件(盖红章),快递至194988秋柳公司,我司统一快递给运营商。其中:石家庄电信(集团)2016年400短号码接入服务合同(需4份),其他各2份。必须邮寄资料才能新开。

 

授权证明

   我单位现委托(经办人姓名)   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400号码办理,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红色公章)
日期:必填必填必填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400业务受理单
                                     编号:


客户资料(请客户填写并加盖公章)

客户名称

公司名称(与执照上保持一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组织代码证号

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万元)

必填(与执照上保持一致)

通信地址

必填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必填(与执照上保持一致)

身份证号码

必填

联系人

手签(与提交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身份证号码

必填

固定电话

必填

手机号码

必填

电子邮箱

必填

业务类别(请客户选择填写,在需要的业务前画√)

开通      □撤机       □停机保号        □用户资料变更     □业务数据变更      □业务号码变更

业务数据

400业务号码

必填

开通变更日期

必填年月日

对应小号码

 

目的号码

1、必填,与账单号码一致

2、

3、

套餐金额

必填元

套餐年限

必填年

优惠资费

必填元/分钟

其它

 

 

用户须知:
一、400服务为预付费形式,用户应准确填写此400服务的套餐类型与服务年限。
二、申请企业400服务时,需向受理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授权文件及特殊行业的特殊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用户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客户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受理单位有权停止提供企业400业务服务。
三、受理单位确保用户申请的400语音质量、接通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服务质量标准,通过实体电路实现全国互联互通,绝非VOIP;用户申请此400电话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且使用范围与提交企业材料经营范围需一致,否则受理单位有权取消用户使用此400电话的权利且不退还账户余额。
四、当预存款用完或套餐到期,用户应及时续费,否则系统会自动暂停话务。话务暂停10天仍未续费,视为用户放弃继续使用此400服务。
五、如用户有400号码变更需求(包括各种功能、翻译号码变更,拆机或过户)请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请勿自行至电信营业厅进行变更,否则可能会导致400号码无法使用或失效(不能恢复)。 用户不得私自转让400号码!
六、用户已阅读并认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400业务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400业务服务协议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400业务的服务,并根据工业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批准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企业400服务应向乙方付费。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八、如果甲方申请的400号码连续二个月无话费产生,并且也没有向乙方缴纳月租费和功能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对该号码进行关停处理。
九、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和出售企业400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 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企业400,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应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的客户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或不准确造成甲方无法收到乙方发出的话费帐单或其它业务通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方欲终止本协议时,需缴纳其在帐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所有应付乙方的话费时,本协议终止。
十三、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乙方将在公司网站上或信函通知甲方,若甲方对变更的内容有异议,应在通知发出后一月内与乙方协商,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乙方将视为甲方已同意新的协议条款。

客户盖章(甲方)                            受理单位盖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手签(与提交的身份证一致)+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必填年必填月 必填 日                               年  月   日

 

 

中国电信400电话业务信息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申请使用的400业务号码为必填,该号码用于与受理单上的号码用途保持一致,用途在营业执照限定的营业范围之内。
为切实加强中国电信400电话业务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400客户需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凡发现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一律终止业务接入。
二、400客户须对其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
“九不准”,即: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 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 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 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 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 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 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三、不得对400业务进行转租转售,与我公司签订入网协议的企业必须是使用400业务的最终客户。如发现转租转售行为,中国电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400业务。400客户须符合实名制要求,确保提供的有效证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真实落地的目的码必须为申请单位实名办理的电话号码。
五、400客户有提供该号码使用用途、开放范围的义务,不按协议约定超范围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400客户承担。
六、400客户接受中国电信及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中国电信查找、清除非法网络行为,直至处理完毕。
七、400客户联系方式或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电信公司进行变更,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400客户承担。
八、如有其它影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中国电信有权采取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
九、其它:可不用填写】                                                                              


单位全称:

与提交的执照上的公司名保持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必填

单位地址:

客户公司执照注册地址

联系人姓名:

必填

联系人电话:必填

[单位公章]:加盖红色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与受理单上手签一致(需手签)

[日期]:必填

十、此承诺书经我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并由中国电信负责保管。
特此承诺。

 

 

 

石家庄电信(集团)2016年400短号码接入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 石家庄]

甲方:[ 客户公司名称 ] 盖章
地址:[客户实际经营地址或执照地址,与受理单上保持一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填写法人名字,与执照上保持一致]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05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永彬 ]

鉴于:
1.根据国家电信主管部门为丙方核发的(全国)400系列号码,甲方需要利用400号码实现被叫服务。
2.丙方向乙方提供基础通信资源,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利用400[补充完整的400号码]号码(“400号码”)实现被叫服务。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一码通商务热线业务”(“400业务”):建立在丙方的公众电话网(PSTN)和先进的国家智能网(IN)基础上,具有全国统一号码接入、呼叫汇聚、目的地选择、主被叫话费分摊等功能的业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乙方提供的400号码仅供甲方作为被叫服务使用,不允许私自开通外呼功能。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以盖有甲方公章的业务需求单为准(附件一)。
2.2乙方开通被叫服务后,甲方如果需要调整接入方式,在不改变使用400号码接入方案的前提下,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丙书面提交新的盖有甲方公章的业务需求单。
2.3 业务需求单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第三条 三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作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3.1.2在接入和使用400号码实现呼叫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技术性问题,均可向乙方进行故障申告。或就近向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申告;主叫用户可以向乙方下属机构公布的客户服务热线申告。
3.1.3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使用400号码,甲方不得违规经营、变更合同约定用途,不转让或出售400使用权。
3.1.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企业400,乙、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应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3.1.5甲方应保证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3.1.6应以书面形式向乙、丙方提供利用400号码实现呼叫服务开通的使用范围、接入呼叫中心的被叫电话号码、接入呼叫中心的地点、接入呼叫中心的业务、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案、要求开通时间、服务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1.7甲方保证提供给乙、丙方的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落地号码等其他信息真实有效。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当根据乙、丙方要求提交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落地号码等资料,并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本合同有效期内,上述信息或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主动向乙、丙方递交书面变更证明。若乙方或丙方发现身份信息或身份证件资料失实,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者甲方不及时配合更正的,乙、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400业务。并且,因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资料未及时变更而引起的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400业务落地承载号码为异网或电信异地号码,需要向乙、丙方提供承载号码所有权证明(入网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费发票),并承诺落地号码机主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3.1.8甲方严禁进行话务的多次转接、躲避号码溯源与甄别。
3.1.9甲方承诺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1.10甲方承诺遵守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利用400业务从事违法违规业务、不得违反法律及合同规定从事任何业务。如出现违反公安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和中国电信相关规定,引发用户向行业主管部门或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等进行投诉的,无条件遵从乙、丙方关停措施。
3.1.10甲方承诺不利用400业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1.11甲方承诺不外呼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为甲方提供400呼叫服务业务的咨询、业务受理、开通、收费、故障申告等一站式服务。
3.2.2如果甲方需要进行必要的网络设备调整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2.3在400业务开通后,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应向甲方进行开通交付。
3.2.4 乙方须审核甲方提供的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落地号码等其他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供给丙方申请业务开通。
3.3丙方权利和义务
3.3.1 丙方为本次服务提供基础信息资源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通信服务。
3.3.2 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落地号码等其他信息,甲方拒绝出示上述有效证照或信息、冒用他人的证照或者使用伪造、过期证照的,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丙方后期发现他方有前述行为的,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立即停止全部服务。同时,丙方有权就相关情况报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
3.3.3 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丙方解除协议的,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通信和服务质量
4.1三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三方权益。
4.2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4.3由于甲方自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通信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4因乙、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400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4.5如乙、丙方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乙、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配合。
第五条保密
5.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四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3.1.3-3.1.11条约定使用400号码的,乙、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并应赔偿由此对乙、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丙方将无偿收回400号码,并在三个自然月后重新分配。由此对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3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6.4甲方若违反合同内容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三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石家庄]此项客户无需填写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石家庄]此项客户无需填写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三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8.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三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三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乙、丙方解除。
8.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服务期限
9.1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限为[与套餐年限一致]年,自400业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0.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三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0.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0.6未得到其他两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任何一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0.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三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0.8本合同替代此前三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合同。
10.9 协议解除的权力及于协议各方。
10.10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 客户公司名称 ]  盖章
    地  址:[客户实际经营地址或执照地址,与受理单上保持一致]    
    联系人:[与受理单上一致 ]    
    电  话:[与受理单上一致] 
 电子邮箱: [与受理单上一致]
    传  真:[与受理单上一致,没有填无]    
    邮  编:[与受理单上一致]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邮  编:[] 
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05号]    
    联系人:[樊丽君]    
    电  话:[ 0311- ] 
电子邮箱:[ @189.cn]
    传  真:[无]   
   邮  编:[050000]
10.11三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业务需求单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客户公司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手签)写提交身份证的法人或经办人名字,与受理单上保持一致

[  ]年[]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业务需求单

客户名称

必填 

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必填

客户地址

必填 

业务场景

 被叫热线

400接入号码

客户的400号码 

使用用途描述

 必填,与执照经营范围一致的XX热线,如用于软件开发的服务热线

400落地承载号码及客户名称

客户公司名下,固话前需加区号,绑定号码需与提供的账单上号码一致+绑定号码对应的客户名称 

 

第1,5,6页甲方位置盖章

第7页压框盖章

7页加盖骑缝章